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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支持协会开展工作的项目
     2008-01-18 14:01:43

 

关于支持协会开展工作的项目

预算支出栏目及标准

根据《中关村科技园区协会商会组织发展支持资金内部管理规定》,中关村管委会对专项委托协会开展的工作给予全额资助;对协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的工作,中关村管委会给予工作经费的部分资助。两类工作经费资助项目的预算支出栏目及标准如下:

一、通用预算支出栏目及标准

(一)人员成本费及标准

为吸引凝聚优秀人才为协会工作,促进协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,在中关村管委会批准资助的工作项目中,允许协会将实际投入项目的人员费用纳入预算支出栏目。人员成本费用的标准为:副秘书长以上骨干工作人员最高不超过8000/人月;一般工作人员最高不超过5000/人月。

(二)活动场地费及标准

原则上中关村管委会对协会组织的20人以下参加的活动或会议,不对场地费用进行支持。对20人以上参加的活动或会议,可以支持其会议场地费,依照《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会议定点单位信息指南》中规定的标准。具体为:

12050人,首先使用翠宫俱乐部会议室,用满额度后可自行联系会议室,标准为最高800/半天;

250150人,标准为最高1800/半天;

3150300人,标准为最高3000/半天;

4300人以上,标准为最高7500/半天。

(三)管理费及标准

中关村管委会委托协会开展的工作,协会为完成委托工作发生的办公设备折旧、办公场地租金、物业费等可纳入管理费。管理费的标准为不超过工作项目经费的10%。中关村管委会另有规定的,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
二、支持协会开展活动类别

(一)重要会议

重要会议是指由协会举办的、对园区发展有重要影响或能够促进相关行(产)业和专业领域发展的、主要由园区企业参与的大型会议(规模在150人以上)。由联席会主办或多家协会联合主办的会议优先支持。协会召开的内部会议,如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联谊会等不在支持范围。召开重要会议可以包括以下栏目:

1、场地费:可参照场地费标准;

2、策划组织费:对方案进行策划、参与会议组织的协会,根据实际投入的人员、时间,参照人员成本标准;

3、外协费:专业性工作可与必要专业机构合作,标准不高于市场价格;

4、会务费:包括媒体记者费、交通费、会议材料费、工作餐费、会场布置费、速记费等;

5、管理费:中关村管委会委托召开的重要会议,对参与组织实施的协会支持必要的管理费用,参照管理费标准;

6、媒体宣传:以中关村管委会宣传处联络的媒体为主。

(二)研究报告

协会利用自身优势,开展的行业调查、分析、研究等,包括撰写行业(产业)调研报告、发展报告、规划等研究报告,资金按照《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与战略研究课题资金使用管理办法》进行管理,研究报告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,咨询报告经费不超过5万元。包括以下栏目:

1、研究课题人力资源支出费用;

2、调研费用;

3、专家及会议费用;

4、相关参考资料购买、信息搜集费用;

5、研究课题成果印刷费用;

6、研究课题管理费用,不超过总经费的5%

(三)重大活动

重大活动是指协会为推动园区重大产业发展,落实产业政策,满足企业需求,以企业为主体组织开展的系列活动,如促进产业联盟发展、产业技术标准推广,专业性质的大型论坛等。可以包括以下栏目:

1、策划组织费:参照重要会议标准;

2、会议费:参照重要会议标准;

3、宣传费:参照重要会议标准。

(四)开展为会员企业创新性服务项目

创新性服务项目是指协会为促进园区产业发展、满足会员共性需求、符合中关村管委会支持原则而开展的政策宣讲、培训、讲座、沙龙等活动。可以包括以下栏目:

1、场地费:参照重要会议标准;

2、策划组织费:参照重要会议标准;

3、会务费:包括讲师费、会议材料费等。参照重要会议标准。

三、要求

1、协会必须据实编制详细工作方案和预算支出栏目,经费支出标准要有依据。

2、中关村管委会支持协会的工作项目(非委托项目),协会应有配套资金,并在编制的预算支出栏目中列明。

3、特殊情况下,协会实际工作中发生的费用如未在上述预算支出栏目中,应据实向中关村管委会申报,经中关村管委会同意后,方可列入预算支出栏目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OO七年九月